关于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通告

2009/10/20 10:45:40 自力教育 [40744]

浙江省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报名定于2011年11月1日-2011年11月10日 进行。由于我省实行全程网报,为确保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
一、考试科目、成绩管理
(一)考试科目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3个科目;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2个科目。

    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修订印发的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考试教材征订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考生可根据需要,自愿征订辅导教材和考试大纲。
(二)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会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可获得会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参加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严格按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条件如下:
1.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根据财政部财会[2000]16号文规定,报名参加各档次资格考试所规定的学历,是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既包括正规全日制院校财经专业和非财经专业学历,也包括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成人教育学历。
    根据200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38条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无证上岗属违法行为,不能作为合法的会计工作年限。因此,会计工作年限的计算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注册后,实际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至2011年底。
    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本规定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在我省的武装警察部队、解放军、铁路系统的人员,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需带报名表(点击下载)并单位盖章、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及二张一寸照,到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办理报名手续。
三、考试工作的具体安排及要求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5月12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7∶00

中级会计实务

5月13日

 

 

9∶0011∶30

经济法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1.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11年11月1日10:00-2011年11月10日17:00,期间实行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服务。
2.2012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网上支付考试费用的方式进行。考试报名工作按会计从业资格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凡要求参加考试的会计人员,请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登录浙江省财政厅会计报名网(http://kjbm.zjczt.gov.cn),按网上报名系统的要求进行报名及交费。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因个人资料信息需要修改,可于2011年11月9日前,持有效证件到发证机关进行修改,并于修改后次日进行网上报名。
3.为确保网络报名工作顺利实施,全省各县(市、区)财政部门都设立了自助报名点,并配有专用设备、专人辅导。在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期间内,对网上报名操作有困难的考生,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既可通过电话(有关当地联系电话,详见报名主页“咨询电话”栏目)咨询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得到帮助,也可就近到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设置的自助报名点,由工作人员辅导报名。
4.网上报名实行承诺制。考生要承诺所注册的个人信息资料(包括会计从业资格证信息)真实、正确。
5.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主页,首先阅读《报考人员必读事项》,在对《网上报名协议》表示同意后,再根据提示,进入“注册窗口”进行注册工作。通过准确录入登录名、身份证号 、证书条形码号(宁波地区使用证书编号)、手机号码、登录密码、验证码等信息注册后,按提示进行报名操作。点击"交费"按钮后,将不能再修改数据,请报名者谨慎选择。已在网上报名但未在网上付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因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6.已在网上报名并交费成功的考生,于考试前10天,登录浙江省财政厅会计报名网(http://kjbm.zjczt.gov.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自行打印准考证有困难的考生,可凭身份证到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的自助报名点申请打印。
7.收费方式采用银联网上交费,考生通过网上交费系统交纳报名费、自主选购的考试辅导教材费及自主选择送书方式费用。
8.对采用网上支付方式交纳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项费用,直接以网上银行扣款单作为交费凭据,不再统一提供非税收入票据。考生需要非税收入票据的,应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网上报名序号,于2011年12月21日-2012年1月20日,在正常工作日内,到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开具非税收入票据。
(三)考务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0〕44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即每科40元。考务费和考生自主选购的考试辅导教材费由考生在报名的同时,通过网上交费系统向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交纳。
(四)2011年开始,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客观题读卡评卷的基础上,对主观题实行网络评卷。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79号)关于“成绩查对可以查纸质试卷人工评阅中有无漏评及计分、合分误差,不查主观题评卷宽严;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不查客观题读卡评卷和主观题网络评卷的试卷”的规定,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对客观题读卡评卷和主观题网络评卷的成绩查对申请不予受理。对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的成绩查对,有关考生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个月内,向当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申请。 

报名管理部门地址及咨询电话

杭州市、各区、县(市)财政局会计管理处(科)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
报名管理部门 对外办理会计事务窗口地址 咨询电话
杭州市财政局会计管理处 杭州市中河中路152号杭州市财政局大楼副楼一楼 87044124
87045719
12366
上城区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惠民路26号(902室)    87809221
下城区财政局 会计管理科 朝晖路联锦大厦A座8楼财政大厅 85463153
拱墅区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霞湾巷杭办大厦2号楼一楼 88355202
西湖区财政局 会计管理科 文三路西路18号2楼大厅 58101871
江干区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太平门直街269号东10楼会计管理科 86438091
滨江区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文三路199号高新区江北办事中心企业财务窗口
江南大道财政大楼企业财务窗口  88217797
87760032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六号大街658号会计服务中心 86910295
86877919
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财政局  龙井路1号2215室  87179613
萧山区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育才路488号萧山区财政办事服务中心 82723311
余杭区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临平东湖中路236号财政办事大厅 86223553
临安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临天路150号会计管理科         63713332
富阳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富春路11号富阳市财政局202室 63323505
桐庐县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春江路688号江南财税大楼二楼办事大厅 64220712
建德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新安路103号会计管理科    64723018
淳安县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千岛湖环湖北路695号 65025556
 

 

 

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二日